- 出 发 地
广州市
- 目 的 地
珠海市
- 行程天数2天
- 往返交通去程:汽车 返程:汽车
产品特色
珠海石景山公园--深度游览城市天然观景秘境
珠海梦幻水城--畅游粤港澳热门滨海水上乐园
行程安排
第1天始发地—珠海石景山公园--珠海午餐—珠海梦幻水城--晚餐--入住酒店
- 交通:汽车
-
- 餐饮:
- 午餐:
- 晚餐:
- 住宿:珠海香洲情侣路温德姆酒店
早上于指定地点准时集合,乘车前往滨海浪漫之城——【珠海】(车程约3.5-4小时)。抵达后前往城市核心山海观景胜地【珠海石景山公园】,跟随导游深度游览城市天然观景秘境,漫步山间清幽步道,打卡山腰摩崖石刻、天然奇石群、望海亭等特色景观,登顶山顶观景台,沉浸式俯瞰香炉湾海景、珠海渔女地标、日月贝、情侣路城市风光,远眺港珠澳大桥壮阔全景,饱览珠海“山、海、城、湾”相融的绝美景致,亦可自选网红缆车、山体滑道体验动感山海乐趣,自由打卡拍照、漫步林间氧吧,感受城市中心的自然绿意与滨海风情(游览约2.5小时)。游览结束享用珠海本地特色正餐午餐。稍作休整后前往【珠海梦幻水城】,畅游粤港澳热门滨海水上乐园,沉浸式体验造浪池、漂流河、主题滑道、亲子水寨等多样水上项目,解锁夏日清凉乐趣,肆意玩转亲水时光,尽情享受休闲惬意的玩水时光(游览约3.5小时)。游玩结束后享用当地特色正餐晚餐,随后前往市区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晚间自由活动,休整休憩,安然度过静谧的滨海夜晚。
第2天早餐-- 爱情邮局+珠海情侣路--午餐--船游港珠澳--返程
酒店享用营养早餐后,餐后退房整理行李,开启全新的滨海浪漫之旅。随后前往珠海城市浪漫名片【情侣路海滨栈道+爱情邮局】,漫步绵长滨海绿道,打卡网红蓝色灯塔、爱情斑马线、彩虹阶梯等网红地标,在爱情邮局挑选文创明信片、加盖专属纪念邮戳,沿途欣赏无垠海景、洁净沙滩与城市海岸线风光,沉浸式感受珠海独有的浪漫滨海氛围,自由漫步拍照、休闲观景、邂逅海风落日(游览约2小时)。游览结束享用本地特色正餐午餐。餐后前往珠海旅游码头,搭乘豪华观光游船开启【港珠澳大桥海上游船之旅】,驰骋伶仃洋海面,近距离观赏世纪工程港珠澳大桥的恢弘雄姿,远眺珠澳口岸人工岛、澳门沿岸城市建筑群,聆听世纪工程的建设故事,沉浸式领略跨海大桥的震撼美景与珠澳双城滨海风貌(游船体验约1.5小时)。行程全部结束后,满载美好旅途回忆,乘车返程,结束愉快的珠海浪漫之旅。
费用说明
- 费用包含
交通:空调旅游大巴,每人一正座;
住宿:1晚珠海香洲情侣路温德姆酒店;
用餐:含 3 正餐 1 早餐,正餐为团队围餐;
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石景山公园大门票、梦幻水城大门票、港珠澳大桥海上游船票);
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赠送:团队意外险、每天每人一瓶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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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自理。行程用餐自理期间导游推荐当地或附近用餐,费用自理,客人可自由参与。
2、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行程自费推荐:(客人自主选择,客人参与,请配合导游签名同意;客人不参与将不影响参团体验(或客人不参与,导游会按排附近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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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须知
1、此团30 人成团,为保证游客可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如报名人数不足30 成人时无法成团,或遇特殊情况(如:当地天气原因或游客临时退团造成不成团等)致使团队无法按期出行,我社提前2 天通知游客,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改线或改期,如不能更改出游计划,我社将全额退还已交团费。
2、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如有疑问请与导游协商,车牌号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3、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堵车、地质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行程(如延误、不能完成游览、缩短游览时间、当地滞留等)不视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尽力协助客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此而增加的食宿、导服等费用,均由旅游者承担,未产生的费用导游根据实际退还给游客,敬请知悉!
4、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含感冒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合继续行程)中途离团或放弃游览景点(含赠送项目)的,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5、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时(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请游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离团期间发生类似情况,一切费用、责任自行承担;
6、旅游者参加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在参加此类活动时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0-75周岁以上长者须签署免责协议书,由于服务条件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长者,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等),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9、18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参团,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签定同意书,并由18岁以上成人陪同方可参团;
10、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提出,否则无法给予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行程内容
客人确认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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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安全第一”,在旅行过程中,大家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出团前带好相关证件,保存好与亲人朋友、导游的联系方式。
2、参加团队旅游,必须听从领队或导游的指挥安排,不可随意活动,禁止擅自脱队。行程中特别是在山地、天雨路滑时,请大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保管好房卡,在酒店大堂、餐厅、卫生间时,注意不要滑倒。入住后不要单独外出行走。
4、请大家注意食品及餐具的卫生,不应吃不洁和生冷食品。在旅行社安排的餐饮之外自行购买或食用食物引起的疾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财物安全,旅行中携带物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现金与贵重物品须贴身携放保管(特别是手机与钱包)。
6、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禁忌,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同时旅游者应当明确,如涉及的活动为中国法律所禁止的,无论旅游目的国家、地区是否合法或允许,旅游者都不应参加活动,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如旅游者未能遵守中国法律实施上述行为而导致旅游者需要承担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与旅行社无关,由旅游自行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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