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访友签
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全部收起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原件+首页彩色复印件)(必需)

    1.无涂改、无破损、无水渍、无缺页
    2.有效期直至当次行程结束后至少仍有6个月
    3.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如为旧版护照(护照号码以G开头),请在护照末页签名

  •  身元保证书(必需)

    由担保人填写,请参考固定模板(无需盖章);

    身元保证书20220225.pdf

纸质材料全部收起
  • 照片(必需)

    1.近3个月内拍摄的2张相同版本彩色免冠照片
    2.尺寸为4.5cm*4.5cm
    3.背景颜色为白色

  • 签证申请表(必需)

    1.分两页纸打印
    2.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在申请人署名处签名;签名应保持与护照签名一致
    3.《赴日签证申请表》及《日本签证名单》中除明确须用英文填写外,其余内容可用中文填写,不得涂改

    赴日申请书20220621.pdf

    日本签证名单.doc

  • 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必需)

    请提供申请人与在日亲属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注:血缘关系的公证书长期有效,婚姻状况的公证书有效期为三个月;

  • 担保人纳税证明 (原件)(必需)

    1.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
    2.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注意: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担保人住民票 (原件)(必需)

    担保人的住民票,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
    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担保人在职证明 (原件)(必需)

    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 邀请人在职/在读证明 (原件)(必需)

    在日亲属的在职证明原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电子材料全部收起
  • 身份证复印件(必需)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至回国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 出生证(复印件)(必需)

    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彩色复印件

  • 户口簿复印件(必需)

    1.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2.如属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需盖章)
    3.如户口簿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需要最近三个月开具)
    4.如申请人前往日本探望配偶,申请人的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需要更改为“已婚”

  • 居住地证明 (复印件)(必需)

    非广东、广西、海南户籍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
    1.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确保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显示清晰)
    2.领区内在读证明原件(最近三个月内开具);

  • 在留卡 (复印件)(必需)

    如担保人非日本籍,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 招聘理由书(必需)

  • 滞在予定表(必需)

  • 邀请人住民票(必需)

    在日亲属的住民票,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
    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邀请人在留卡 (复印件)(必需)

    如在日亲属非日本籍,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 行程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必需)

    如适用,建议提交能充分证明此次访问目的文件,如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