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原件+首页彩色复印件)(必需)
1.无涂改、无破损、无水渍、无缺页
2.有效期直至当次行程结束后至少仍有6个月
3.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如为旧版护照(护照号码以G开头),请在护照末页签名
身元保证书(必需)
由担保人填写,请参考固定模板(无需盖章);
照片(必需)
1.近3个月内拍摄的2张相同版本彩色免冠照片
2.尺寸为4.5cm*4.5cm
3.背景颜色为白色
签证申请表(必需)
1.分两页纸打印
2.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在申请人署名处签名;签名应保持与护照签名一致
3.《赴日签证申请表》及《日本签证名单》中除明确须用英文填写外,其余内容可用中文填写,不得涂改
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必需)
请提供申请人与在日亲属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注:血缘关系的公证书长期有效,婚姻状况的公证书有效期为三个月;
担保人纳税证明 (原件)(必需)
1.担保人名下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
2.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
注意: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担保人住民票 (原件)(必需)
担保人的住民票,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
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担保人在职证明 (原件)(必需)
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邀请人在职/在读证明 (原件)(必需)
在日亲属的在职证明原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必需)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至回国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出生证(复印件)(必需)
如果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彩色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必需)
1.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2.如属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需盖章)
3.如户口簿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需要最近三个月开具)
4.如申请人前往日本探望配偶,申请人的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需要更改为“已婚”
居住地证明 (复印件)(必需)
非广东、广西、海南户籍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
1.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确保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显示清晰)
2.领区内在读证明原件(最近三个月内开具);
在留卡 (复印件)(必需)
如担保人非日本籍,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招聘理由书(必需)
滞在予定表(必需)
邀请人住民票(必需)
在日亲属的住民票,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
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邀请人在留卡 (复印件)(必需)
如在日亲属非日本籍,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行程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必需)
如适用,建议提交能充分证明此次访问目的文件,如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