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小资】东莞深圳3天|东莞粤晖园|西溪古村|大鹏所城
编号:YWS1752549330I7

【夏日小资】东莞深圳3天|东莞粤晖园|西溪古村|大鹏所城【夏日小资】东莞深圳3天|东莞粤晖园|西溪古村|大鹏所城

零售价¥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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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参观中国最大的古典私家园林建筑群—东莞粤晖园;★畅游珠江三角洲地区规模较大、原生态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村落之一西溪古村;★独立安排1晚入住东莞五钻金凯悦酒店+1晚入住较场尾海舍假日酒店,游玩更舒心;★食足5餐,升级1餐三文鱼海鲜自助晚餐、自助土鸡粥宵夜;★全程纯玩,不购物,时间更加充足,游玩更有深度;★特别安排较场尾二天自由行,享受较场尾夏日小资生活;

行程安排

第1天出发—午餐—东莞粤晖园—西溪古村—入住酒店—晚餐【三文鱼海鲜自助晚餐/位上西洋参炖鲍鱼/宵夜土鸡粥】
  • 餐饮:
    晚餐: 费用包含。
早上:在指定时间地址集合,乘车出发,前往【东莞粤晖园,游玩时间约1.5小时】,是中国最大的古典私家园林,传承古老文化的瑰丽宝库,重现岭南古建筑神韵和恢弘壮阔的历史画卷。是集观光度假、休闲娱乐、艺术鉴赏、拓展培训、大型会议为一体的旅游避暑胜地。粤晖园旅游景区拥有全国上最大的砖雕—“百蝠晖春”照壁,巧夺天工;全国最长的长廊—绕翠廊(3200多米),曲径通幽,整体布局精妙,楼馆、亭台、水榭、曲廊、石桥、假山等一百零八个园林景点,庭院深深,杨柳依依,荷风四面,蕴含清雅别致的古韵遗风。景区巧引东江活水,河、湖、溪、澜纵横交错,荡漾在2000多米的榕荫水道,两岸奇花异树,青翠欲滴,极尽婉约柔美。走进粤晖园,品味建筑园林艺术巅峰之美,领略岭南水乡万千风情,展开清新自然的文化之旅!中午:享用午餐【自理】
下午:餐后前往【东莞西溪古村】古村内存明清古建筑群总面积2.71万平方米,有明清时期所建祠堂15座、书房2座、传统广府民居193座。由古围墙、民居、祠堂、古井、水塘、古榕等组成颇具特色的聚族而居的农业村落文化景观,是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规模较大、原生态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村落之一。游玩完毕后,乘车前往【东莞金凯悦酒店】,抵达后办理入住,稍作休息【自由体验酒店设施:室内恒温游泳池、手动麻将任打、豪华KTV容纳20人20:00-00:00】晚上:集中享用晚餐【三文鱼海鲜自助晚餐/位上西洋参炖鲍鱼】
第2天早餐—深圳大鹏所城—午餐—入住较场尾酒店—自由活动—享受夏日小资生活
  • 餐饮:
    早餐: 费用包含
    午餐: 费用包含
早上:早上自由享用早餐/睡到自然醒,指定时间集中出发,前往【深圳大鹏所城】大鹏所城文化根脉深厚,聚集了来自天南地北的兵将,融合了客家文化、疍家文化、广府文化和海防文化,诞生了深圳最早的移民文化。大鹏所城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即海防卫所,所城平面呈近梯形布局,占地约10万平方米,城墙高6米、长1200米,上设雉堞654个,并辟有马道。全城分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北门于明万历年间被堵塞),每个城门上建有一座敌楼,两边各设两个警铺。城外东、西、南三面,环绕着一条长1200米、宽5米、深3米的护城濠。是明清时期反抗外侮、捍卫主权的主要海防堡垒之一,是我国目前保存较为完整的明清海防军事城堡之一。中午:享用午餐(自理)
下午:餐后集中乘车前往【深圳较场尾】改革开放后,较场尾的原住民大部分陆续搬离村子,民房大量空置。近年来随着大鹏滨海旅游业不断升温,民宿业迅速发展。较场尾民宿在深圳乃至珠三角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成为大鹏新区旅游业发展的一张名片。截止2014年已开业民宿有370多家,客房3000多间。较场尾客栈如云、情调多样,海滩浴场近在咫尺,已成为很多年轻人自助游的首选。他们喜欢这里的临近海边又远离城市的自然景观,也愿意把时间花在一人一房、一团一别墅的自助式DIY民宿别墅里。到达后安排办理入住酒店【海舍假日酒店】,自由活动/稍作休息。
晚上:享用晚餐【自理,自由品尝较场尾小资生活】
第3天早餐—半天自由活动—退房—午餐—返回温馨的家
  • 餐饮:
    早餐: 费用包含
早上:早餐/睡到自然醒,半天自由活动,约11:30分集中办理退房手续,离开酒店,前往餐厅。中午:午餐【自理】下午:餐后,指定地方集中乘车回程,结束愉快之旅,返回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回来旅游空调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按实际收客人数安排车辆;2、【导服】含优秀导游服务费;3、【餐饮】全程含一正二早一宵夜,每桌坐10-11人一围,不吃不退餐费;4、【住宿】1晚东莞金凯悦酒店+1晚较场尾海舍假日酒店标准双床房,全程不拼房,平时补房差400元/床;5、【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6、【景点】含行程中所列景点大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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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包含
园中园门票自理,园内一切消费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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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须知

1)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①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②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③65 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 18-60 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④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2)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3)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4)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5)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6)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 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7)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8)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9)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10)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11)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12)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13)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
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14)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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